一、综合科
1. 负责湖光校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各项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2. 与湖光校区建设工作相关的对内协调和对外联络对接工作;
3. 负责湖光校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的会务、宣传、纪要工作,负责湖光校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以及办公室人员考勤、车辆管理以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4. 负责湖光校区建设项目的图纸接收与发放工作,做好基建档案、会计财务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分类编目、组卷归档、统计、保管工作;
5.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根据湖光校区建设进度和筹资需求,编制资金需求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筹集学校自筹资金建设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政府专项债券等各项资金;
6.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和合同约定,会同相关部门,按计划办理工程款项(保修金)的支付手续,负责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编制湖光校区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财务报告;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科
1. 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拟征土地的征迁工作;
2. 负责工程立项、土地手续及规划报批,协助完成施工前手续的报批,负责规划调整、方案、施工图、消防、人防等专项报审;
3. 做好湖光校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及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开展招标前调研,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组织讨论招标文件,组织招标过程和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
4. 协助做好各项招标工作以及合同签订、报审和管理工作;负责湖光校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相关法律事务协调工作;
5. 施工过程中有关施工环境问题的协调工作;
6. 协助综合科做好规划设计阶段文件的存档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科
1. 宣传、贯彻、执行与工程建设工作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和规章;
2. 协助做好湖光校区建设总体规划、基建工程前期手续工作;负责实施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3. 负责湖光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
4. 负责湖光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材料与设备的考察、选型选样、进场验收工作;
5.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6. 负责湖光校区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并提报新校区基建工程项目预决算;
7. 做好图纸会审及重要方案论证工作,协助审计对工程的结算工作;
8. 负责湖光校区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和保修回访工作,负责保修期内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